除了彩禮,房子也是年輕人結婚頭痛的問題。沒買之前,丈母娘不會把女兒嫁給你;買了之后,還得陷入加名等糾紛。那要是領證后買房,《婚姻法》是怎么規(guī)定的呢?
首先要清楚,男女領了結婚證,在法律上就是夫妻。這時兩人的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子也是的,分割的時候是按照平等均分的原則。
具體的規(guī)定如《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因此,領證后買房,如果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房子屬于夫妻兩人所有。什么情況下房子屬于個人呢?
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后購買的房產屬于一方的,離婚時算是個人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規(guī)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xù)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榍柏敭a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也就是說,登記結婚前,用自己的婚前財產支付了購房全款的,婚后房子仍然是個人財產,不因結婚而發(fā)生轉化。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的規(guī)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即使結婚了,房子也屬于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