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期又稱告期、提日,俗稱選日子,是古代婚俗六禮中的第五禮。指男方在行聘之后,擇定結(jié)婚佳期,并用紅箋書寫男女生庚作為請期禮書送至女方家中,和女家主人商量迎娶的日期。如果女方同意,男方會將禮燭、禮炮等送到女方家,女方即以禮餅分贈親朋,告知于歸日期。
1、把紅紙折成八行,或?qū)⒁粡埣t紙裁成長方形折成六折。紙的大小根據(jù)書寫文字?jǐn)?shù)量而定,但一般寬、長不能小于10、90公分。
2、選定的日期要寫清楚,不能公歷、農(nóng)歷混用,但可以用一種時間作補充。例:定于農(nóng)歷戊戌年八月初五日(公元年9月14日星期五)于歸。
3、不管男方父母年齡多大,一律寫成姻弟稱呼,每行字?jǐn)?shù)成雙,通篇行數(shù)成雙,通篇字?jǐn)?shù)成雙,首行雙喜字書寫占一行。
4、通篇從右往左書寫,字體要端正,布局也要整齊,不能有錯字或是改寫的字。
5、將“喜帖”和“天長地久”分別作折子的封面及底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