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嫁在古代稱為“嫁”“歸”“適”“許字”“出閣”“出適”“出聘”等,婚姻觀念、風俗習慣、身份地位等文化因子就滲透在這些稱謂中。
《說文解字》:“嫁,女適人也?!睋P雄《方言》:“自家出謂之嫁?!薄凹蕖弊肿蟛勘硎尽芭印?,右用“家”表示字的讀音,意為女子出嫁到丈夫家生活,以丈夫的家為最終歸宿,故古有“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的說法。
《詩經(jīng)·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笨追f達《疏》:“女人……以夫為家,故謂嫁曰‘歸’也?!币庵概映黾拗练蚣要q如回家,常用“于歸”稱出嫁?!皻w”字左部表示讀音;古代“男主外,女主內(nèi)”,右部是個“帚”字,是一種清掃工具,表示女子的主要職責是料理家務、打掃衛(wèi)生,故女子許配也說“執(zhí)箕帚”。
“適”本義是往、至,指女子到夫家,意為女子出嫁,如《孔雀東南飛》:“貧賤有此女,始適還家門?!薄凹蕖焙汀斑m”有等級區(qū)別,《儀禮注疏·喪服》:“凡女行于大夫以上曰嫁,行于士庶曰適人?!?/p>
《禮記·內(nèi)則》:“女子十五有年而笄?!编嵭ⅲ骸爸^應年許嫁者。女子許嫁,笄而字之;其未許嫁,二十則字。”上古時期,女子十五歲為適婚年齡,最遲也不過二十歲。對女子來說,起“字”就是“許嫁”的意思,女子許婚叫“許字”,女子嫁人叫“字人”,而可以出嫁又尚未出嫁叫“待字閨中”。
閣,即閨房,未出嫁的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住在閣樓上,所以把出嫁的女子稱為“出閣”“出室”,相反未出閣就是未出嫁。“出閣”最初指公主出嫁,元稹《七女封公主制》:“雖稂華可尚,出閣未期,而湯沐先施,分封有據(jù)?!焙鬄榕映黾薜耐ǚQ。
“聘”意為彩禮、定金等,“出”有出使訪問、出嫁的意思,主要指女子離開娘家與丈夫成婚。
古文中常遇到“以女妻之”或“妻之以女”,意思是把女兒嫁給“之(他)”做妻子。這里的“妻”做動詞,可以看作是女子出嫁的一種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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