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的婚嫁習俗都要求伴娘是未婚,如果自己舉行婚禮時身邊實在沒有合適的未婚女子當伴娘。那么可以選擇已經領過證的親友當伴娘嗎?
在我國的北方,結婚時選擇的伴娘主要還是未婚的女士為主,因為北方的結婚習俗是已婚的伴娘對伴娘的丈夫不吉利,還有對新人的寓意也是不好的,所以通常在北方伴娘是不能找已經結婚的。
但是在南方的部分地區(qū)則沒有伴娘一定要選擇未婚的女士的說法,所以在選擇伴娘的時候,一定要提前了解當地的婚嫁習俗以及咨詢家里的長輩,這樣才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與尷尬。
1、除了未婚之外,一般充當伴娘的人選應為新娘的閨中密友或者其他親屬,還有一個就是不能比新娘漂亮,不能搶了新娘的風頭。
2、伴娘最多只能充當三次,如果這位女士的人緣比較好,超過了三次,那么可能會對這位女士的姻緣產生影響,甚至可能增加她內心對婚姻的恐懼。
3、如果收到了新人的結婚邀請,并且要擔任伴娘一角時,一定要仔細查看新人的結婚日期,充當伴娘時盡量避開自己的經期,因為伴娘在婚禮當天來例假不管是對新人還是對自己都不吉利。
4、充當伴娘的人,一定要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和應變能力,這樣才可以幫助新娘處理各項結婚事宜,此外,還需要誠實的品質,因為伴娘一般是需要為新人保管紅包和重要貴重物品的。
5、目前結婚比較常見的伴娘人數是一到四個,伴娘人數越多可以幫助新娘處理的事情也就越多,但是伴娘人數多了也容易發(fā)生混亂的狀況,所以,結婚伴娘要幾個還是要根據新人們的實際情況而定。
很多人會將姐妹團和伴娘團混淆,其實姐妹團和伴娘團還是有一定區(qū)別的,比如姐妹團一般是包括伴娘團的,而且伴娘團的任務比姐妹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