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結婚雙方在領取結婚證的時候必須有戶口本。如果沒有戶口本的話,可以到戶籍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再到民政局辦理。具體如下:
如果男方或女方丟失了戶口本,或者是家里不同意給到戶口本,堅定的想要結婚的話。需要到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之后再到民政局辦理結婚證。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yè)、個體無業(yè)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yè)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zhí)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tǒng)一。不帶也可以,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法院調解書/法院離婚判決書)。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jīng)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y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yī)學上的鑒定。
婚姻登記機關經(jīng)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fā)給結婚證?;橐龅怯洐C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沒有戶口本也是可以辦理結婚證的,只要提供戶籍證明就可以了。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背著家長結婚的情侶們,最好在取得結婚證之后告知父母。父母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的孩子高興,如果你們能過得幸福,他們也會祝福你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