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領結婚證需要將材料準備齊全,否則就無法順利完成婚姻登記的辦理。另外,新人也要在本地區(qū)民政局上班時間去登記,不然就白跑一趟,浪費自己的時間。
(1)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包括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居民戶口簿原件。
注:
當事人為集體戶口的,應當提交本人蓋有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記卡。
當事人不能提交居民戶口簿的,可以提交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居民身份證與居民戶口簿登記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有不一致的,應當先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變更更正并換領證件,再辦理結婚登記。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居民戶口簿登記不一致的,應當提供能夠證明本人聲明真實性的婚姻登記證、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的《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無法提供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變更更正戶口登記的婚姻狀況。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應當提交能夠證明本人聲明真實性的婚姻登記證、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的《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離婚后申請辦理結婚登記,通過浙江省婚姻登記管理系統(tǒng)能夠共享獲取到離婚證電子證照(符合《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離婚證》標準),經本人確認無誤的,可以作為離婚證明材料存檔(當事人已恢復婚姻關系的除外)。
現(xiàn)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軍人證件原件和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原件。
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軍人婚姻登記證明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2)3張2寸結婚登記照
結婚登記照的尺寸為53mm*35mm,是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
(1)中國內地公民參考“一般婚姻登記”所需證件
(2)港澳臺居民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身份證;
港澳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xiāng)證/大陸通行證;
經香港委托公證人/澳門公證機構/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華僑
本人的有效護照;
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4)外國人
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1、杭州市涉外婚姻登記處、江干區(qū)婚姻登記處:周一到周日9:00—12:00,13:00--16:30
2、上城區(qū)婚姻登記處: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6:30
3、下城區(qū)婚姻登記處: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15
4、西湖區(qū)婚姻登記處: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6:30,周六8:30--11:30
5、拱墅區(qū)婚姻登記處:周一至周四8:30—11:30;14:00—17:15,周五8:30--11:30
6、濱江區(qū)婚姻登記處: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6:30
7、蕭山區(qū)、余杭區(qū)婚姻登記處: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
詳細的工作時間及地址<<<杭州市結婚登記處詳細地址、聯(lián)系方式以及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