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民政局是不上班的,所以無法在周日領證,除非由于法定節(jié)假日串休的緣故,偶爾周日上班。
周日不能辦理結婚登記
不同的地區(qū)可能辦理的時間會不同,但一般標準的辦理時間是周一到周五。
主要的作息時間為三月到九月的上午八點到十一點半,下午的兩點到六點。
十月一號到二月底,也是上午八點到十一點半,下午的兩點到六點。
但是七月十五到九月期間,下午是三點到六點。
民政局的工件人員建議:領取結婚證的時間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五,一般情況下,周末都不辦理。
結婚證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nèi)申請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nèi)申請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
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yè)、企業(yè)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yè)、工作性質(zhì)、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
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yè)、企業(yè)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yè)、工作性質(zhì)、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fā)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jīng)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現(xiàn)在部分地區(qū)的民政局周六也會安排工作人員留守崗位,但是新人們盡量避開周末,如果要在周六領證最好提前預約。